登入/建立新帳號
網站導覽
>>
首頁
|
租售列表
|
房屋論壇
|
房屋百科
|在線
人
聯盟空間
>>
汽車旅館
|
溫泉
|
民宿
|
人力銀行
|
女性
|
健康
|
收藏本站
目錄
編輯工具
轉載工具
管理
房市探討
法規管理
貸款規劃
購屋常識
風水話題
裝潢維修
各種稅費繳納時機
頁面
討論
原始碼
歷史
出自房屋百科
跳轉到:
導航
,
搜尋
持有不動產
‧5月1日~31日繳房屋稅申請綜合所得稅繳納或退稅
‧11月1日~30日繳地價稅
工程受益費:房地產位在公共工程包工的受益範圍內時繳納(台北市自78年起停徵)
買賣不動產
贈與
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申報贈與稅
繼承 被繼承人死亡日
1個月內
6個月內
3個月
2個月內
2個月內
2個月
稅捐機關寄發申請通知及申報書
接獲申報通知及申報書後,於期限內填寫
遺產稅
申報書並申報之
未能在期限內申報時,得申請延長期限三個月
稽徵機關查佔遺產總額及稅額並寄發納稅通知
接獲納稅通知後,於期限內繳清稅款
必要時,得申請延長繳稅期限二個月
1個分類
:
法規管理
本頁最後更動時間:2009年3月31日 (星期二) 01:17。
本頁面已經被瀏覽1,522次。